中国女人的三寸金莲是从什么朝代开始的?你怎么看?
┋⇅中国女人的三寸金莲是从什么朝代开始的?你怎么看?
三寸金莲,藏着中国千年历史?
初听这句话,我很反感。那小脚又丑又臭,怎么能藏千年历史呢?在批评一些空洞长文章时,会评论道:如懒婆娘的裹脚布,又长又臭。
后来,我翻看了有关历史书籍,才知道:三寸金莲始于南唐的李后主,直到清朝的宣统皇帝
,是有千年的历史。上起太后妃子,下至平民百姓,文人有李清照,武将有梁红玉,都裹过脚。就是清军入关,下令放足,到头来足还照样裹,连原来不裹足的满族女孩子,也跟着喜欢上三寸金莲了。
直到民国初期,提倡妇女解放,反对裹足,也是经过一番激烈斗争,在放了缠,缠了又放的过程中,在有哭有笑,要死要活的过程中,三寸金莲才被淘汰。
历史的进步,妇女获得解放。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三寸金莲从侧面反映了千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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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美其名曰“三寸金莲”,说白了,就是缠足。这件事,真是民族的耻辱,使封建社会的丑陋暴露无遗。
英语里,就此有一个专用名词“footbinding”。现在的一些外国人,仍然拿这件事羞辱中国。鲁迅写《狂人日记》,说在两千年的历史里,看到了“吃人”两个字。缠足,实际上就是一种变态的“吃人”。
缠足,又称裹小脚——即以布帛缠脚使之变形,古代曾在汉族中流行。在女孩尚年幼时,用布将除拇指外的脚趾压向脚掌用力缠裹,迫使脚趾向脚跟靠拢令脚短小,同时使脚掌由扁平变为尖圆。
裹成的小脚尖瘦,一些酸臭文人,称其形如莲瓣而称金莲。
缠足后,一般能将脚限制在四五寸,最小者三寸,叫“三寸金莲”。
缠足后的女子,脚掌无力,站立不稳,行走困难。于是,专有文人欣赏这种所谓病态美。
关于缠足起于何时,有人说起起于战国。更多人说是源于宋代。
始于战国,证据似不足。但说源于宋代,肯定不确。
从总体上说,缠足这件事,一定和男权至上的观念及习俗确立有关;也一定与汉代董仲舒以后,“三从四德”的贞洁观占据统治地位有关。
六朝乐府中,《双行缠》其二曰:“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说明当时已有缠足。
唐杜牧《咏袜》诗云:“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这夸的,无疑是缠足。
温庭筠《锦鞋赋》说:“耀粲织女之束足,燕婉嫦娥之结璘”。这赞的,也肯定是缠足。
唐代,看来缠足已经并不罕见,
说缠足源于宋代者,主要依据是宋朝文人张邦基的《墨庄漫录》。其云,妇女缠足,开始于近代,前代文献都查不到记载。他还举了《南史》和六朝一些诗作为例,论证无人谈起缠足之事。
后来,元末的陶宗仪引了张邦基的话,也说缠足始于宋代。
当然,宋代缠足逐渐盛行不假,主要表现为有权势、有财富人家的象征。
宋代苏轼《浣溪沙.席上赠楚守田待制小鬟》诗曰——
学画鸦儿正妙年,阳城下蔡困嫣然。凭君莫唱短因缘。
雾帐吹笙香嫋嫋,霜庭按舞月娟娟。曲终红袖落双缠。
缠足,在明清时发展到顶峰,汉族妇女不缠足以至难以出嫁。
清顺治、康熙帝曾下令严禁缠足。如顺治朝颁令: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顺治二年)。后来又更为严厉,凡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放三千里(顺治十七年)。
但似乎收效甚微。
太平天国曾严令缠足。
清朝末年,康有为成立“不缠足会”,发起天足运动。
但一直到了民国初年,政府才正式发布劝禁缠足文并通告各省,不从者重罚,此陋习才逐渐结束。
作家冯骥才先生,写过一部小说叫《三寸金莲》,发表于1986年第三期《收获》,并有单行本出版。
此书为作者组合小说《怪世奇谈》的第二部,讲述了贫家女子香莲幼年缠足,后来因“三寸金莲”之美而嫁入富家,又在两次“赛脚”中从失宠到得宠,继而成为缠足习俗捍卫者的故事。
书中描写甚细,以致不忍卒看,时时反胃,可知缠足陋习多么丑恶。
如果现在谁还对“三寸金莲”赞美有加,真的应该扇他一百个大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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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中没有糟粕,即使三寸金莲也不完全是糟粕。
目前国人的对于‘’去其糟粕 取其精华‘’的理解 大多是出于利益考虑和主观偏好,而不是真正的辩证法所指的含有内在必然性的扬弃。
真正辩证法的扬弃毋宁是指 抛弃 万古常新的精神核心的旧的不恰当的感性外在形式,使精神内涵以更恰当的适合精神的纯粹形式而表现出来。扬谷中的扬弃只是抛弃掉谷子的外壳, 从这个意义也可以说,蜕去外壳后的中华文化只剩下精华了。
可以说比喻就是一种用感性外在方式来表达真理的一种不恰当的方式,因为用作比喻的东西除了作者所意谓的那种特性或关系外 还具有其它的特性或关系,例如,谷糠和谷仁就不仅仅是外壳和内核的关系,而且还有另一种对于欲望着的人来说的关系: 前者是无用的糟粕,后者是可吃的粮食。
哲学家用扬弃这个词来表示的是前一种意思,而普通人常常把扬弃误以为是后一种意思...这后一种意思也即是苏俄哲学教科书所肯定的关于‘’扬弃"的定义啦。
这个道理也适用于最为国人所不耻的"三寸金莲"。作为有真正思想的人就不能简单地给这个陋习贴上封建糟粕的认知标签转身离开就算完事了。
三寸金莲是从宋代开始在江南民间自发流行起来的,和三纲五常没一点关系的,也不是出于男权势力的强迫,而毋宁出于女性对美的自发追求和向往。宋代从真宗朝开始引进了早熟耐旱的占城稻而使稻谷产量大幅提高,而另一个结果就是地租收益也相应增加了,这就使得那些江南有地的富户可以从被生活必需驱迫而不得不从事的日常农作中彻底解脱出来,而仅靠地租收入维持生活,从而使得追求'美'这类精神上的东西成为可能。
这种追求首先表现为对于自然的一种超越和自由...养尊处优。不可否认,这种对非必需的精神上的东西的追求是基于一种寄生虫生活。劳动固然光荣,但是在克服与人对立的自然物的独立状态 使之变成'为我的存在'的过程中,毕竟在人的肉体上也会留下自然抵抗人的努力的痕迹和特征,如皮肤的黝黑粗糙,手上的老茧,骨骼的粗大等等,这些人体上的痕迹和特征毋宁显示出了人在动物需要方面之受限制和受规定,一句话,就是不自由...这和当代人的审美趣味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当代科技的高度发展使得许多劳动只要在室内电脑前点击键盘就可以轻轻松松完成了,使得大多数女子都可以拥有纤纤十指和娇小玉足。所以 古人对于自己的直接存在着的身体部位加以改造,使之成为表达自身对于自然的这种精神优越感和自由感的合适形状也是正当的...当代人还更花样百出地折腾自己的身体呢,如 隆鼻,填胸,拉皮,割双眼皮,削骨等等。
但是,这类对身体上这些对外实践器官的改造,如果遵从美的原则,就必须使得这种人为后天改造的外形仿佛是凭它本身而形成它的形状的,同时又通过身体姿势而表现出女性特有的精神美,而看不出来单凭外在压力和必需而决定形式的痕迹。从这个观点来看,不管三七二十一 以脚越小越美 肯定是对美的歪曲,不可想象 三寸金莲长在一个身长七尺的女子身上的乖异形象有啥美可言。
但是,我们也不可太苛责古人的审美品味低劣,毕竟大多数人才从生活必需的驱迫下解脱出来 刚刚开始追求美,有些不完善和极端的地方也可包容的啦...当代的女性从黄毛丫头的拙劣打扮到熟练掌握打扮技巧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呀。
┅✯中国女人的三寸金莲是从什么朝代开始的?你怎么看?
中国女人的三寸金莲始于什么朝代呢?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也有人说始于五代,等等,说法不一。但比较多的是认为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认为缠足始于北宋的观点比较多,并且引用了苏轼的《菩萨蛮》一词为证:“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祥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常上看”。当然,究竟始于何时最为正确尚无定论,也无须去细究了。缠足大概可分为三种,大于四寸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三寸则为“金莲”。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尺寸,对妇女来说都是一种痛苦的折磨。
缠足,影响了女性足部的正常发育,使得女性无法参加社会活动及各项正常的工作,阻碍了艺术和体育的发展。缠足,使得女性丧失了劳动能力,无法谋生自立,滋长了女性只能依赖男性生存的心理,至使女性滋生了惰性和自卑感,也是导致女性的社会地位越来越低下的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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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融融,我来回答。
中国女人的三寸金莲从什么朝代开始有两种说法。
一说裹足始于隋。
隋炀帝骄奢淫逸,沉湎酒色,曾三下江都游玩。东游时,有位叫吴月娘的美女,想刺杀隋炀帝。她将脚也裹得紧紧的,然后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将刀裹于足下。后刺杀失败,月娘投河自尽。
隋炀帝大怒,下令选秀时候,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于是民间女子为了不入宫,纷纷将脚裹了起来。
一说裹足始于五代。
五代十国时,南唐后主李煜有一个嫔妃叫窅娘,她能歌善舞,李煜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命她以帛缠足,一步一莲花,从而使舞姿更优美。
窅娘缠的足呈新月状,成为皇宫里最受宠的一个女人。于是先在皇宫,继而官场与民间也相继流行缠足之风。
从各种文献资料的记载来看,第二种说法更有可能。五代以后是宋代,宋代的女子就开始缠足了。
清兵入关,明亡清立,康熙与乾隆都曾下诏,禁止女人缠足,可屡禁不止,禁得了满族女子缠足,禁不了汉族女子缠足。
鲁迅小说《阿Q正传》里有个吴妈,阿Q虽然喜欢吴妈,但却嫌弃她脚大。 这说明一直到民国时期,男性还是把三寸金莲作为衡量女性美的标准。
女子缠足是一种陋习,它最初源于男人的恋足癖,后来发展为一种对女人的畸形审美观。以前特别是明清时期,社会发生战争等动乱时,女子因为小脚,跑不动,逃不了难,这时她们往往会选择自杀,来保持贞操,维护名节。
现在,女人缠足已成历史。当代女性自立自强,追求平等,活得自由,不需要依靠谁,不需要讨好谁,更不需要作为生育的工具,而是开开心心做自己,做健康的自己,可以跑,可以跳,可以攀爬,可以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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